近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南芬区人大、政协、妇联、工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共商“法治保护妇女权益”大计,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推动形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合力,贡献检察力量。
三年来,南芬区检察院办理被害人为妇女的捕诉案件14件1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妇女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妇女儿童开展的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防止校园暴力等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受众800余人次。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帮助16名受侵害妇女依法维权,包括离婚纠纷案件11件,赡养费纠纷案件2件。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对因案致贫妇女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7.5万元。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邀请妇女参与检察工作,目前有25名女性听证员、涉检信访联络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共提供案件线索、参与各类听证60余件,其中由女性“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的督促矿区道路修复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曾在网络热议的诽谤事件,通过检察履职最终让诽谤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全过程,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正确观念,共同营造妇女权益保障的网络社会秩序。同时,介绍了张某某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案,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履职,一方面依法化解矛盾,解“法结”又解“心结”;另一方面延伸履职触角,以司法救助促进社会救助,最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当日,与会人员开展主题研讨,大家充分交流各抒己见,一方面对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长久以来持续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表示认可,另一方面立足自身职能和履职特点对检察机关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切入点、履职路径及长效机制的建立进行充分的研讨,为下一步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在妇女儿童保障工作上的深入推进提供宝贵经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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