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 (区) 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单位清查的对象,是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因单位(公司) 搬迁、更换经营地、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 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清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在2023年11月7日前,到所在地区就近的社区进行清查表填报。
特此公告
本溪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5日
各县市区经普办联系电话:
本溪市经普办: 024-42805227
平山区经普办:024-42883236
溪湖区经普办:024-45831559
明山区经普办:024-44599236
南芬区经普办: 024-4383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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