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本溪市分行获悉,即日起,本溪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全面落实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政策。
本溪市全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降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25%。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此次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是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将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
(本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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