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信访条例》工作中,平山区国税局以“三个明确”为指导,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明确岗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科室负责人、一名具体受理人专门负责受理和核实及审批具体信访问题。受理人员收到信访案件后,分别按照干部违纪和税收违法案件向有关部门分发,有关部门收到信访案件后要在规定5日内对来访者提供的资料中涉及到的人员、地址、情节或其他不能确定的问题及时与来访者进行沟通或进一步开展调查;
二是明确制度。该局结合信访条例,制定出《平山区国税局信访案件处理办法》,明确信访受理工作的具体事项,规定信访案件受理的时限、保密、受理流程、查处期限等具体事项,做到组织严密、手续完备;
三是明确计划。该局结合目前实际税收工作,由信访工作负责部门制定出具体的《信访条例》学习计划,并组织各科室进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干部结合税收工作,学深学透,工作中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耐心对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检查人民来信的举报案件,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
(崔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