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连续获得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的溪湖区法院执行局,今年将特困群众为申请执行人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创新执行方式,穷尽执行手段,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杨仲生申请执行工伤赔偿一案是区院执行局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攻克的一件执行难案。杨仲生在为一家私企外出跑运输途中遭遇车祸,一条腿高位截肢,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家里无任何收入,靠亲戚朋友接济勉强度日的杨仲生决心为自己讨个公道。2005年,劳动仲裁部门裁定该私企应给付杨21万余元伤残赔偿补助金。但私企老板为逃避赔偿,先是与妻子自愿协议离婚,后又变相将资产转移到已离异妻子的亲戚名下,最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了企业,在外躲藏起来。杨仲生向区院提出执行申请,区院将这一案件作为执行局“一号案件”,经过一段时间蹲坑守候,于5月14日晚21时将被执行人抓获。区院经请示汇报区政法委召开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对该案中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公安、检察等部门及时介入,被执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拿出10万余元现金,并承诺余款将于今年十一前清偿。考虑杨仲生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亲自将执行款送到他的家中。
像这样,通过争取党委支持、政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区院执行局解决了很多积案、难案,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
本文开头所写的16名农民工,从去年6月到11月,跟随庄河籍承包人王某为发包方、我市某企业建厂房,工资款被拖欠。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承包人王某应给付农民工工资款,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今年5月,区院执行局受理了这16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拖欠工资款案件。执行法官长途往返700多公里,前往庄河,查询承包人王某家庭的财产情况,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们于是向负有连带责任的某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到银行查询了该企业的多个账户,终于发现一笔2.58万余元的存款,当即予以扣划。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得知王某是我市另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立即与受理该案的法院执行干警协调,核实情况,经过积极努力,将王某的申请执行回款4.2万余元予以扣划。至此,终将这16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执行到位。
(李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