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强化党内和谐为核心,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使全局上下围绕一个共同目标,形成了一个共同追求,合成了一股力量。市司法局党委党建工作这一新的举措,不仅团结稳定了职工队伍,而且有效地增强了党的影响力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一项新的执政理念,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涵。为此,市司法局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到2010年把本溪基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战略部署,提出要以加强党建为推动力,建设和谐司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为构建法治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在强化党内和谐工作中,市司法局党委始终把班子的团结和谐作为重中之重。他们认为,实现班子的和谐,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共同的政治理想、政治目标和政治追求。因此,他们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机会,并通过自学与共同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从而使每个班子成员都能够把做好党的司法行政事业作为自身的第一职责、第一目标来追求。同时,他们还建立了科学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做到了事前沟通、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会议讨论、民主决策,而且一经党委决定就坚决执行的良好氛围。在这样的机制下,一班之长愿听不同声音,班子成员敢讲不同意见,从而班子会议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收到了集思广益、力求最佳的效果。近两年,局党委召开23次会议,未发生一次因意见不统一而影响正确决策或不利于团结等方面问题。更值得一提的是,市司法局党委班子富于特点的民主生活会。他们的民主生活会,成绩优点讲得少,差距和不足讲得多;表扬肯定讲得少,批评和自我批评讲得多。他们认为,找准差距和不足,是进步的起点;克服并弥补差距和不足,才会有发展,才是对工作和事业负责。因此,有人评价司法局班子的和谐,是建立在党性原则基础上高层次的和谐。
在构建党群和谐、干群和谐工作中,他们提出,在干群关系出现问题,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党群关系出现问题,党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为此,他们创造性地提出每名党员、每名干部都要争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新理念,把构建和谐单位的工作由上而下地向基层、向群众延伸,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群众问题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干部要主动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党员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排忧解难。除夕之夜慰问监狱和劳教所值班干警,春节期间走访困难干部职工家庭等关心干警职工疾苦的做法,在干警职工中广为流传。他们还要求干部党员在群众面前做到利益主动让,困难主动上,用自己的行动树立践行党的先进性。
他们还在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建立了群众对干部党员的监督机制,制约他们凡事做到公平公正。以公正提升党的公信力;以信任为基石,构建党群、干群之间的和谐与团结。在此基础上,他们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大了对违纪干部党员处理力度。在同等情况下,党员干部与群众所犯同样错误,对党员干部处理的相对要重。例如,监狱和劳教所干警同样是在岗饮酒,对普通干警的处理只是行政处罚,而对党员干警,除行政处罚外,党内还要进行处理。从严治党,约束和激励着党员们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使群众看到了党的先进性,更坚定了对党的信任和对党的事业的信心,吸引广大群众向党靠拢,合成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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