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应为担任全市卫生系统正处级(含事业单位副县级)或县区正科级职务以及相当职务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医疗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二、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双推双考”领导干部的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08年3月6日开始,到3月10日结束。报名者可到市卫生局报名,也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报名截止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报名期限内,本溪人才网站将定期公布报名人数。报名者应不少于一定数量。
3、推荐提名。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公开推荐大会,在报名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从高到低确定3名考评考察人选,并在《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及本溪人才网站上公布。
4、面试考评。主要包括面试答辩和资历评价。
(1)面试答辩。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水平、领导艺术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
(2)资历评价。主要对考评考察人选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
5、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采取定量的方式,对考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有关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包括群众评价和组织评价。
在面试考评、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面试答辩、资历评价、组织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6、确定任职人选。根据面试考评和组织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3名考评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表决,确定1名任职人选,在《本溪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的,履行任职程序,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级和待遇,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 0414-2897662
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414-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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